33 土地法有關登記損害賠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收登記費,應提..-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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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ben Shaw 大二下 (2023/06/04)
土地法 A:第70條(登記儲金)第1項規定。 Ⅰ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10%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68條所定賠償之用。 B:第70條(登記儲金)第2項規定-重大過失 C:第71條(拒絕賠償之救濟) 損害賠償之請求,如經該地政機關拒絕,受損害人得向司法機關起訴。 D:第68條(地政機關之損害賠償責任)第2項規定。 Ⅰ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該地政機關證明其原因應歸責於受害人時,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