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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機會;但有例外法律 規定不須事先給予陳述意見之情形,下列何者不屬之?
(A)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B)於調查證據階段已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
(C)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
(D)作成書面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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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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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right Larg 大三上 (2014/11/27)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 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 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看完整詳解
2F
王貞節 高三上 (2015/10/29)
行政程序法103條
3F
黃珞雅 大二下 (2021/11/30)
第 103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
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
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
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
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
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

39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相對人陳述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