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甲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大陸公證書,因該基金會之疏失而遺失該文書受有損害時,本案應以何者為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A)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B)行政院
(C)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D)外交部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T.X. 高三下 (2014/01/03)
賠償義務機關是委託機關沒錯!國賠法.....看完整詳解
18F
萬歲萬萬歲 小五下 (2019/09/10)

國賠法第4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 海基會                                                                                        = 陸委會


國賠法第2條第2項: 公務員在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時候,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或是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受到損害,國家這時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國賠法第9條: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也就是海基會在行使公權力時是陸委會的公務員,所以賠償義務機關是陸委會。


19F
YU( 112國考上榜) 大三下 (2021/06/08)

補充19F疑問

國家賠償法

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

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

個人有求償權

20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7/12)

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五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委託機關為...
查看完整內容

16 甲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大陸公證書,因該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