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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3 民事訴訟上何種行為得以書面之方式,或於期日中以言詞之方式為之?
(A)抗告
(B)提起再審之訴
(C)訴之撤回
(D)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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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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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 高三下 (2014/01/01)
民訴第 262 條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 者,應得其同意。 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看完整詳解
14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02/09)

民事訴訟上訴之撤回得以書面之方式,或於期日中以言詞之方式為之

1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06/02)

猜想訴之撤回後法院不用再行審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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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Kimru 小二上 (2019/08/20)

民事訴訟法262條 理由(部分)

原告撤回起訴原則上應以書狀為之,惟於準備程序期日言詞辯論期日宣示判決期日其他期日原告到場,而以(例外)言詞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者,亦應准許

33 民事訴訟上何種行為得以書面之方式,或於期日中以言詞之方式為之? (A)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