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已修★
★★★★★★★:★...
刑法
主刑:
1. 死刑。
2. 無期徒刑。
3. 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4. 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5. 罰金: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從刑: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1. 為公務員之資格。
2. 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47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的主刑? (A)拘留(B)拘役(C)罰鍰(D)褫奪公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