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記法是:
通常訴訟&☆☆;&☆☆;&☆☆;2...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一般行政事件→收受「訴願決定書」後,需於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交通裁決事件→收受「交通裁決書」後,應於3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33 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幾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