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國名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102年已改名為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第3條
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特色招生入學,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排除現已無基測,單看分數的話,
依題意比照法規,280 + 280*25% = 350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根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若某身體病弱學生在今年的「國民申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