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第 19 條在學術上有傑出之貢獻,並經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通過者,得任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教師,不受前四條規定之限制。類題21.未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者,可否擔任大學教師?(A) 不可以擔任大學教師(B) 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三級三審通過後聘任(C) 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報部核定後聘任(D)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經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通過後得聘任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93年 - 93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1263答案:D難度:簡單
42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未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