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 第31條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
,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23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主要針對何種年齡之兒童,提供各項專業性整合服務?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