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廣告人對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不】負給付報酬義務
民法
第164條
Ⅰ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Ⅱ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DⅢ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Ⅳ【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A
只有我覺得這題怪怪的嗎?
164Ⅲ是限定在Ⅱ"數人先後分別完成以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
我覺得這個選項不算是對的
所以這題看好久
6 關於「懸賞廣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廣告人對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