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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某甲民國100年10月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一棟,房屋售價300萬元(不含土地在內),有財產交易所得70萬元,某甲於101年7月以妻子名義購買自用住宅房屋一棟,價420萬元(不含土地款在內),某甲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包括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在內之應納稅額為25萬元,不包括財產交易所得在內之應納稅額為10萬元,設如101年度某甲未減除得扣抵稅額前之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為20萬元,財某甲當年度實際應納稅額為若干?
(A)10萬
(B)5萬
(C)15萬
(D)20萬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7F
幸福 高二下 (2014/06/12)
有人會嗎??
8F
TeReNCe 自信心.堅 國三上 (2014/06/13)
扣抵限額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年度,因增列該筆財產交易所得後所增加的綜合所得稅額為限。但原財產交易所得已依規定自財產交易損失中扣抵部分不在此限。其計算公式:
(A)出售年度的應納稅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
(B)出售年度的應納稅額(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
(C) (A)-(B)=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可扣抵或退還稅額
                
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可扣抵或退還稅額 =  25  -    10 = 15
實際應納 = 20 - 15 = 5


參考資料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student/ETW118W/CON/408/5590478294617511462?tagCode=
9F
幸福 高二下 (2014/06/13)
真是太謝謝tereNCEx了^____________^

某甲民國100年10月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一棟,房屋售價300萬元(不含土地在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