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據人民團體法之規定,人民團體可區分為那三類? (A)職業團體、商業團體..-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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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24)
《人民團體法》第4條:「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一、職業團體。二、社會團體。三、政治團體。」 《人民團體法》第35條:「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人民團體法》第39條:「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人民團體法》第44條:「政治團體係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之團體。」 參考資料: 1. 《人民團體法》,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