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不是由下列那一項人員組成? (A)..-阿摩線上測驗
1F 許宏竹 國一下 (2016/08/26)
按勞工保險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勞工保險局之組織及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次按已於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之「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本會隸屬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置主任委員一人及委員十六人,除主任委員外,其名額分配如左: 一、專家四人,其中三人為專任。 二、勞方代表六人。 三、資方代表四人。 四、政府代表二人。 →並無「公益團體」 ※勞工保險監理業務於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為監督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保險業務(非屬基金投資之監理業務),設立「勞工保險監理會」,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監理會設置要點」置有委員17人,一人為召集人,由勞動部部長指定簡任職以上人員兼任,其餘委員為專家學者四人、勞方代表六人、資方代表四人、政府機關代表二人。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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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Vicky 大三上 (2020/08/15)
勞工保險條例 第 5 條(勞工保險局及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全國勞工保險業務,設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勞工 ---------------------------------- 依據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是由那一個中央機關所主管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105 年 - 105年地方...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