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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5年
(B)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者,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的職權
(C)工會會員年滿18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的理事、監事
(D)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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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ChienHui Tang 小四下 (2014/03/10)
A)四年
C)20歲
D連任一次
2F
Mini Chu 高三下 (2015/09/28)
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 人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 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
3F
GRACE 大三下 (2017/12/29)

名  稱:工會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第 15 條 

工會會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

(A)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自當選後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日起算。

第 16 條 

工會會員大會為工會之最高權力機關。但(B)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者,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之職權。

第 19 條 

(C)工會會員年滿二十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工會會員參加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者,不得為理事或監事、常務理事、常

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第 20 條 

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

人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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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