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訴願程序依訴願法之規定:
(A)採言詞審理為原則
(B)得以言詞提起,毋須書面
(C)得主動到場陳述意見
(D)必要時得進行言詞辯論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徐育鉦 高三下 (2014/01/11)
第 63 條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 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洪鳴聰 國一上 (2016/03/03)
C錯在哪?
7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6/03/22)
回樓上~
原則: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通知(1)訴願人 (2)參加人 (3)利害關係人  -> 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
例外:訴願人/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機會
8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3/02)

C選項->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理由為正當給予其到場陳述意見"訴願人或參加人得主動到場陳述意見"

24.訴願程序依訴願法之規定: (A)採言詞審理為原則(B)得以言詞提起,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