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條
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15 公務員因同一行為同時涉及懲戒處分及刑罰,即產生競合時,關於其處理方式,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