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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我國行政程序法上有關行政指導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其應明示之事項不包括負責指導者
(B)相對人如果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
(C)行政指導必須以書面為之
(D)行政指導係行政機關針對特定人或不特定人提供建議,促請其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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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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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貳參 高二上 (2014/02/18)
行政程序法 第 165 條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第 166 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 .....看完整詳解
3F
Ljumasang Ruv 小五上 (2014/04/11)
(C) 行政程序法第167條:「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時,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除行政上有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行政指導貴在其具有應急性、簡便性及隱密性,故原則上不採「書面要式主義」。


4F
syuan 大三下 (2018/01/11)
行政程序法第167條:「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時,得以書面言詞其他方式為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除行政上有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

除有特別請求書面外,其他方式也可以的!

28 我國行政程序法上有關行政指導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