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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超過三年者,效力為何?
(A)縮短為三年
(B)團體協約無效
(C)由團體協約當事人決定之
(D)由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決定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Mini Chu 高三下 (2015/05/22)
第28條(存續期限)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2F
張洺慈 國三下 (2015/11/07)
團體協約法-5團體協約之存續時間

第28條(存續期限)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20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超過三年者,效力為何? (A)縮短為三年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