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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在未作彈性工時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每七日至少應有多少天休息,作為「例假」?
(A) 1 天
(B) 1.5 天
(C) 2 天
(D) 2.5 天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張洺慈 國三下 (2015/11/02)
勞動基準法-4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36條(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3F
鼠寶寶 博一下 (2018/11/08)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4F
GRACE 大三下 (2019/11/06)

名  稱:勞動基準法 

公布日期:民國 73 年 07 月 30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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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在未作彈性工時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每七日至少應有多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