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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得處:
(A)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C)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怠金
(D)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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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 Chen 大一下 (2014/01/13)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主管機關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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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ay Liao 高三上 (2015/01/07)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 12 條
 I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
II有申報義務之人其前後年度申報之財產經比對後,增加總額逾其本人、配 偶、未成年子女全年薪資所得總額一倍以上者,受理申報機關(構)應定 一個月以上期間通知有申報義務之人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
III有申報義務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新臺 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故意申報不實之數額低於罰鍰最 低額時,得酌量減輕。
IV有申報義務之人受前項處罰後,經受理申報機關(構)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無正當理由仍未申報或補正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V 對於申報之資料,基於營利、徵信、募款或其他不正目的使用者,處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VI有申報義務之人受本條處罰確定者,由處分機關公布其姓名及處罰事由於 資訊網路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3F
Jay Liao 高三上 (2015/01/07)
經受理申報機關(構)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無正當理由仍未申報或補正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限期未申報或補正,是有刑責的。

41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得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