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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甲將一地移轉予乙,丙主張其為該地真正所有權人,甲係無權處分,而乙援引土地法第 43 條規定,認其應受登記公信力之保護。請問:土地登記公信力之構成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須乙為善意第三人
(B)須該地所有權已登記於乙之名下
(C)須甲因法律事實而移轉該地予乙
(D)須該地登記簿之原權利記載事項與實體法律關係不一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DingDingDog 高二上 (2015/12/12)
須甲因法律行為.....看完整詳解
2F
JiaYing 高一下 (2015/11/24)
求解
4F
黃珞雅 大二下 (2021/12/07)
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登記公信力之要件分述如下

1.取得物權者須為「善意」第三人 登記公信力在保護善意(即不知登記有不真實之情形)之第三人,至於其有無過失, 則非所問。 若屬惡意(即知情有不真實之情形),其登記權利即不值得保護。

2.須「因法律行為」而完成物權變動登記 登記之公信力,係為維護交易安全而設,故須登記名義人已依有效之法律行為而完成 登記,始有犧牲真正權利人權利之必要。 倘取得物權係因繼承或法律規定等非法律行為所致,則不受登記公信力之保護。

3.須「原登記物權有不實」之情事 原登記物權之不實,係指登記事項與實體權利關係有不一致,至於不真實發生之原 因,究係歸責於登記機關、當事人或第三人則非所問。 土地形狀、土地面積、編定種類等客觀事狀態之不符,為標示不實,非屬登記公信力 保護範圍。 「實質(依法)

6 甲將一地移轉予乙,丙主張其為該地真正所有權人,甲係無權處分,而乙援引土地法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