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算法 第25條 審計機關審核決算時,如有修正之主張,應即通知原編造決算之機關限期答辯;逾期不答辯者,視為同意修正。決算經審定後,應通知原編造決算之機關,並以副本分送中央主計機關及該管上級機關。
18 審計機關審核決算時如有修正之主張,應如何處理? (A)逕行修正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