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公務人員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幾..-阿摩線上測驗
1F 吳芳 國三上 (2014/03/01)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女性公務 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 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 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 病假得重行起算。 (三)因結婚者,給...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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