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A)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
(B)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C)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
(D)被付懲戒人失蹤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110_make 國三下 (2014/03/16)
第二十五條   (免議之議決 )      懲戒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者。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三、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看完整詳解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12/29)
原本題目:

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A)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 (B)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C)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者 (D)被付懲戒人失蹤者

修改成為

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A)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 (B)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C)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 (D)被付懲戒人失蹤者
5F
Sadie Kane 大三上 (2017/08/12)

公務員懲戒法 第56條

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三、已逾第二十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


公務員懲戒法 第57條

懲戒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但其情形可補正者 ,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

二、被付懲戒人死亡。

三、違背第四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再行移送同一案件。

6F
yen 大二上 (2022/05/08)
公務員懲戒法第 56 條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判決確定。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三、已逾第二十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

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A)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