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照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項敘述錯誤? (A)各級政府教育經..-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
4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08/28)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A)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第 3 條 第二項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B)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項規定,優先編列國民教育經費 第 4 條 第一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項規定,優先編列國民教育經費。 (C) 各級政府所屬學校應設置校務發展基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設置辦法,由各級政府定之→X 第 14 條 各級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機...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