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有關背對背信用狀之條款,下列何者與 Master L/C 之規定牴觸?
(A)申請人為 Master L/C 之受益人
(B)金額小於 Master L/C 之金額
(C)有效期限早於 Master L/C 規定之有效期限
(D)保險須投保之百分比小於 Master L/C 之投保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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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 B(170), C(521), D(1760), E(0) #2672902

詳解 (共 4 筆)

#5216439
背對背信用狀之保險金額應與主信用狀(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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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9484
(D) 保險須投保之百分比小於 M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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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9643
投保之百分比都依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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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9559

 

背對背信用狀(Back-to-Back L/C)是由中間商拿著原信用狀(Master L/C)當作擔保,再去開一張新信用狀給真正的供貨商。
  • 因為最終貨物是要符合 Master L/C 的要求,所以新信用狀的條款只能「金額變小、單價變低、期限提早」(這樣中間商才能賺差價、趕得上出貨)。

  • 保險投保比例絕對不能縮水!如果 Master L/C 要求投保 110%,你新信用狀只投保 100%(小於原規定),到時候拿這張保單去向 Master L/C 的開狀行請款,就會因為條件不符而遭到拒付。因此 (D) 嚴重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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