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9 依照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如何課稅? (A) 當年度出售股票數量合計在十萬股以下者免稅 (B) 當年度出售股票數量合計在一萬股以下者免稅 (C) 該證券交易所得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百分之十五之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D) 須併入個人之財產交易所得,合併計算繳納綜合所得稅 修改成為9 依照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如何課稅? (A)當年度出售股票數量合計在十萬股以下者免稅 (B)當年度出售股票數量合計在一萬股以下者免稅 (C)該證券交易所得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百分之十五之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D)須併入個人之財產交易所得,合併計算繳納綜合所得稅 (E)證券交易所得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課徵所得稅
【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專區】-稅務專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9 依照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如何課稅?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