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 土地複丈時,根據地籍副圖描繪每宗土地之複丈圖時,除繪明本號地及相鄰土地 之界址外,應註明(A)所有權人姓名及 身分證號碼(B)土地坐落、地號及比例尺(C)地號、地目、等則及土地面積(D)所有權人姓名及土地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