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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原心理衛生)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某個精神科住院病患一直把自己當作一棵草菇,頂著大帽子站在陰暗處數小時不動,這個病患可能是那 一種精神分裂症的患者?
(A) 妄想型
(B)單純型
(C)僵直型
(D)青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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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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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 Hu 高三下 (2019/02/19):

  緊張性抑鬱障礙(catatonia)是重性抑鬱障礙的一種少見但是嚴重的形式,包括運動功能紊亂和其他症狀。病人經常保持緘默且僵直,或者不能活動或做無目的的甚至是怪誕的動作。緊張性抑鬱障礙也發生在思覺失調症患者身上或者在躁期也可能由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徵引起。

  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4%A7%E5%BC%A0%E6%80%A7%E6%8A%91%E9%83%81%E9%9A%9C%E7%A2%8D


補充一:思覺失調症亞型(出題當年版本)

  根據臨床特徵,思覺失調症可以分成不同亞型

1.妄想型(paranoid):發病年齡約在二、三十歲,病人經常受苦於妄想、幻聽,變得非常誇大,或因被害妄  想而變得敏感不安、害怕,或因忌妒妄想而懷疑配偶不貞等。

2.無組織型(disorganized):又叫青春型(hebephrenic),發病年齡常在二十歲以前。會出現思考原始無組織、混亂、行為退化等現象,例如語無倫次、傻笑、行為幼稚,自我照顧功能明顯退化。

3.僵直型(catatonic):發病年齡在十五歲至二十五歲,這種病人會呈現全身緊張、肌肉僵直甚至姿態有如蠟像狀。有的臉部表情僵硬、行動遲緩甚至呈現僵呆狀態。有的則呈現亂跑、狂叫、亢奮脫序等極度躁動狀態

4.殘餘型(residual):缺乏上述正性症狀,但仍有非邏輯思考、情感平淡、表情平乏、社會退縮等。

5.未分類型(undifferentiated)

  參考資料:http://www.doctoryin.com.tw/mind_bookstore_file/dr_yin_bookstore/schizoph/schizoph_1.htm


補充二:DSM-IV-TR vs. DSM-5

  201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發布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必須在至少一個月的大部分時間內滿足兩項診斷標準,以及至少六個月對社會或職業功能有顯著影響,才能診斷求診者患有思覺失調症。若要診斷成患有思覺失調症,必須具有以下症狀中的其中一項:妄想、幻覺或言語散亂。其他用以作診斷的症狀包括負性症狀、緊張性行為或行為紊亂。定義基本上與2000年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TR)相同,但是第五版做出了許多改變。

1.亞型分類——如偏執型或緊張型思覺失調症等,都遭到去除。這些在以前的修訂中得以保留的原因是基於慣例,但後來經事實證明,亞型在疾病的治療上是沒有價值的。

2.僵直症不再與思覺失調症密切相關。

3.在對思覺失調症患者的病程進行描述時,建議更好地區分病症的當前狀態及其過去發展,令整體描述更為清楚。

4.不再建議對施耐德主要症狀(Schneider's first-rank symptoms)進行特殊治療。

5.為了更明確地把分裂情感性障礙與思覺失調症劃分,故完善了分裂情感性障礙的定義。

6.它向醫護人員推薦了一項涵蓋精神病理學八個領域的評估,用以幫助臨床決策。

  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2%BE%E7%A5%9E%E5%88%86%E8%A3%82%E7%97%87#%E4%BA%9A%E5%9E%8B


補充三:DSM-IV-TR亞型

  DSM-5已刪去DSM-IV中提出的所有亞型。DSM-IV-TR中所包含的五個亞型如下:

1.偏執型:又稱妄想型,患者出現妄想和幻覺,但是沒有出現思維障礙、行為紊亂或是情感淡漠。妄想的主題是也許是把事物誇張化,亦有可能令患者感到受迫害。(DSM代碼:295.3/ICD代碼:F20.0)

2.紊亂型:在ICD中稱作青春型,症狀既有思維障礙,亦有情感淡漠,嚴重時可出現無法閱讀文章,觀看電影電視的情況。認知能力雖然在服藥後會得到改善,但與患病前不可同日而語。認知能力損害是對患者影響最大的症狀。(DSM代碼:295.1/ICD代碼:F20.1)

3.緊張型:患者幾乎僵直不動或者過於興奮,漫無目的地行動,以及臉部表情和軀體動作異常,症狀還包括緊張型木僵或蠟狀屈曲(waxy flexibility)、模仿別人說話及動作等。(DSM代碼:295.2/ICD代碼:F20.2)

4.未分型:存在精神症狀,但是不符合上面幾種分類(DSM代碼:295.9/ICD代碼:F20.3)

5.殘餘型:正性症狀僅以輕度的形式存在(DSM代碼:295.6/ICD代碼:F20.5)

  ICD-10中所包含的亞型:

1.思覺失調症後憂鬱症:思覺失調症發病以後所出現的憂鬱發作,當中仍存有輕度思覺失調症的症狀。(ICD代碼:F20.4)

2.單純型:負性症狀隱匿地持續發展,在此以前沒有精神病發作史。(ICD代碼:F20.6)

  俄羅斯版的ICD-10中亦包含了呆滯型思覺失調症,而其屬於ICD-10第5章F21節——「分裂型」障礙這一索引欄目中。

  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2%BE%E7%A5%9E%E5%88%86%E8%A3%82%E7%97%87#%E4%BA%9A%E5%9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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