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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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樓上各詳解沒有很回答到這題這題的考點應該是在新竹市(非直轄市)違規,處罰誰來罰依據最新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26條本法所定之處罰,除撤銷或廢止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外,其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7.新竹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轄區內某化粧品違規廣告案件,依法應由下列何機關開立罰鍰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