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4.关于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B)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利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 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各方,认为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企 业名义提起诉讼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54.关于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