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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就業服務-乙級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4.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如何辦理?
(A)發給工資
(B)發給加倍工資
(C)遞延至次年6月底
(D)遞延至次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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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小吳 高二上 (2017/06/01)
依勞基法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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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7/04/10)

勞動基準法 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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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