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一般金融人員、客服人員_專業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114447
年份:112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4.甲向乙購貨,帳單記載:「應付貨款新臺幣七萬六千五百四十元(NT$75,540)」甲即簽發以 A 銀行為付款人之支票予
乙,記載金額為新臺幣七萬七千五百四十元,但號碼則書寫為 NT$75,540。銀行應付予乙之金額是多少?
(A)以帳單上之文字為準,故為新臺幣七萬六千五百四十元
(B)以帳單最低金額為準,故為 NT$75,540
(C)以票據上之文字為準,故為新臺幣七萬七千五百四十元
(D)要探求發票人之真意為何來決定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票據法 修正日期: 民國 76 年 0...
未解鎖
第 7 條 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