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華南金融集團 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一般櫃檯人員(原住民) 專業科目:貨幣銀行學、會計學、銀行法、票據法#18912
年份:100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4.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爲自己不法之利益,而爲違背其職務之行爲,致生損害於銀行之財產,其犯罪所得達 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應受何懲處?
(A)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倂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
(C)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倂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
(D)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倂科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125-2 條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