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 我國自 94年起開始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計畫」,民眾排出垃圾時不配合分類相關規定時:(A)處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 (B)僅能加以勸導(C)處600 元以下罰鍰(D)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