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24 第1條
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55、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台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