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6029
年份:11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5債權人甲對債務人乙有新臺幣(下同)50萬元之執行債權,聲請法院就乙對雇主丙之每月薪資債權額
三分之一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對丙發扣押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於扣押3個月後離職,對丙無薪資債權,該扣押命令一律失其效力
(B)該扣押命令之效力僅及於執行債權額50萬元及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超過部分不生扣押之效力
(C)該扣押命令之效力及於扣押後每月薪資,並包括嗣後調薪而增加之部分
(D)丙收受扣押命令後,仍得與乙合意終止僱傭契約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115-1條(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