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其相關業務承辦單位的工作內容下列何者錯..-阿摩線上測驗
3F Lin Pj 高三下 (2015/09/29)
(三)承辦單位: 1.應於地方政府轄區內設有辦公室。但經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2.接受社會局(處)轉介個案不得無故拒絕,接案後應於10個上班日內進行初訪並於1個月內向社會局(處)回覆評估結果。 3. 依本計畫內容提供相關服務,並應將個案資料建置於高風險家庭個案管理資訊系統。 4.運用案家成員優點增進案家權能協助案家脫離困境。 5.依據個案狀況,安排訪視之密度,並輔以電話關懷,協助案家,並做成紀錄備查。 6.招募志工共同協助高風險家庭。 7.不得向服務對象收費及要求捐款。 8.辦理宣導,廣邀社區民眾共同關懷高風險家庭。 9. 接受補助購置之器材設備應列冊管理並納入移交。 10. 接受本署及地方政府之督導與訪評。 11.其他有關承辦單位一致性之作業。 |
4F
|
5F Ve(110-2社工師及格 高二上 (2021/07/05)
補充4F 兒權法第54條修正內容: 六、對6歲以下兒童處於高風險情境者給予特別保護,另主管機關得洽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並對通報人身分資料保密,及未保密者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54條及第89條) 來源: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18f55742-c3b1-4a27-a07f-f9fa7fe71fc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