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656號解釋
http://publish.get.com.tw/BookPre_pdf/55ML000103-1.pdf
言論自由保障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和不表達意見的自由
'不表意自由'就是不表達意見的自由
這條釋字意思應該是說'在不涉及自我羞辱或違反人性尊嚴的情況下(例如登報罵自己),判決命加害人道歉'這件事,並不違背不表意自由。
依司法院釋字第656號解釋,所為名譽之適當處分,如署已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