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教師檢定(教檢)◆國民小學◆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國民小學教育原理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有關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僅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通報
(B)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C)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 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D)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要加油,你也會考上! 高一下 (2014/04/07)
(A)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僅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通報 >>>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B)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看完整詳解
3F
110台北應屆~謝阿摩 祝 國三下 (2020/05/22)

補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5ec7a443aad66.jpg#s-957,856

4F
ABC 高二下 (2021/05/02)

補充

法規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16 日 

                     本法 104.12.16  增訂之第 90-2 條第 2  項自公布後五年施行。

法規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適用主體的年齡範圍:(B)0歲-18...


查看完整內容
5F
大二上 (2022/03/24)

性別平等教育法

1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3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違反者其調查無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2.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有關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