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旅客意外死亡新臺幣200萬元。
每一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新臺幣10萬元。
旅客家屬前往海外或來中華民國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新臺幣10萬元
國內旅遊善後處理費用新臺幣5萬元
每一旅客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新臺幣2000元。
修法了
29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觀光旅館業應對其經營之觀光旅館業務投保責任保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