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 ) 有關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授信案件連帶保證人之徵提,下列何者錯誤?
(A) 授信對象營業證照所登載之負責人應徵提為連帶保證人
(B) 授信銀行徵信已認定授信對象除營業證照所登載之負責人外,另有其他實際負責(經營)人時,亦應徵提該實際負責(經營)人為連帶保證人
(C) 授信對象在授信未清償前,如更換負責人,經授信單位評估認定新負責人資力較原負責人為佳者,原負責人之保證責任得由授信單位逕予免除或更換
(D) 授信對象負責人以外之連帶保證人之徵提,依授信銀行內部規範辦理。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這是一道關於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信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