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管理委員會權利義務之 敘述,何者錯誤?
(A)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 議
(B)管理委員會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 所有權人
(C)管理委員會不具當事人能力
(D)管理委員會應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負責,並向其報告會務 (出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7、38、39 條)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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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管理委員會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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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管理委員會有當事人能力。管理...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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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