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匯票付款人承兌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匯票付款人不論是否承兌均負匯票之付款義務
(B)匯票付款人僅於承兌之後成爲承兌人始負票據法規定之義務
(C)匯票付款人與匯票發票人間之關係稱爲原因關係,若付款人不承兌則原因關係消滅
(D)匯票付款人承兌前負背書人責任,承兌後負與本票發票人相同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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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69), C(4), D(34), E(0) #710662

詳解 (共 2 筆)

#2963791
匯票一經承兌,其債務人即變承兌人。承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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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3798

承兌:匯票支付款人因承諾付款之委託 負擔票據金額支付之義務 簽名餘票上所為之票據附屬行為

票據法42條 執票人於匯票到期日前 得向付款人為承兌之提示 


1.承兌應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 由付款人簽名

2.付款人僅在票面簽名者 視為承兌

3.付款人承兌後 成為 承兌人

4.承兌人所負責任與本票發票人相同

對全體票據債務人 負支付義務

5.付款人於承兌後 應負付款之責


故AC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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