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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已刪除】56.十八歲之甲,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對乙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
(A)直接以訴不合法駁回
(B)通知補正,不補正時,再以訴不合法駁回
(C)直接以訴無理由駁回
(D)通知補正,不補正時,再以訴無理由駁回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許妹 高三下 (2012/06/06)
法院審查是"先程序、後實體"。程序審查包括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書狀格式等等,根本就還不會去看甲乙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程序若有問題,就叫"程序上不合.....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一檔起步 國一上 (2016/03/26)
若是形訴呢
7F
小嫩嫩 國三下 (2016/12/28)

刑訴,要透過檢察官偵查起訴,若不合規定,檢察官就直接不起訴了。

8F
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大二下 (2017/06/10)

第249條(訴訟要件之審查及補正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不能依第三十一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移送者。 

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者。 

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 

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者。 

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 

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 

七、起訴違背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已刪除】56.十八歲之甲,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對乙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應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