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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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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人員所有之財產無須申報財產者,為:
(A)公職人 員之配偶
(B)公職人員之未成年子女
(C)公職人員之成年子女
(D)有給職之總統府 資政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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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各論行政法1#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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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張莉莉
高三下 (2011/06/1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 5 條 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如左:
一 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
二 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外幣、有價證券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
三 一定金額以上之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項財產,應一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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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列人員所有之財產無須申報財產者,為: (A)公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