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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清潔隊◆環保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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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駕駛甄試:環保常識及交通法規51-100#11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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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駕駛甄試:環保常識及交通法規51-100#114265 |
科目:
環保◆清潔隊◆環保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駕駛甄試:環保常識及交通法規51-100#114265
年份:
112年
科目:
環保◆清潔隊◆環保常識
56.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度之情形,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 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但其違規地點在
(A)隧道內
(B)橋梁上
(C) 高架道路
(D)高速公路者,不在此限。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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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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