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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地上權定有期限,且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多少年分地租後,拋棄 其權利?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貝寶 小六下 (2014/06/22)
835:1. 有期限:付三年2. 無期限:一年前通知或付一年3. 土地不能達原使用目.....看完整詳解
2F
黃依依 國二上 (2014/06/06)
有期限,有地租3年
未定期限,有地租1年
4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13.地上權定有期限,且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多少年分地租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