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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設計單位應於招標前綜合工程種類、規模、構造型式、施工方法、工作環境等內涵,訂定合理工期,以作為決標後履約管理控管工程進度之依據;
(B)廠商於開工前應依契約規定完工期限,擬定施工預定進度表或施工預定進度網狀圖等,送監監單位及主辦機關備查;
(C)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
(D)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未能依預定進度履約者,機關得以廠商報經核備之施工預定進度表或網狀圖,檢
討核定延長履約期限。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目主要探討在工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