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款,依第一項規定申請居留經許可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發給臺灣地區居留證,其有效期間自入國之翌日起算,最長不得逾三年。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9 條
3.依第一項規定申請居留經許可者,移民署應發給臺灣地區居留證,其有效期間自入國之翌日起算,最長不得逾三年。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居留經許可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發給臺灣地區居留證,其有效期..-阿摩線上測驗